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福财书〔2020〕58号)
一、项目编号:0868-20411ZD836F
二、项目名称:福田公安分局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项目(三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应人石社区香象工业园厂房3五层
被投诉人: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0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福田公安分局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项目(三期)”(项目编号:0868-20411ZD836F)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受理投诉。
2020年11月4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的《撤诉函》。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行政裁决。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或者深圳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0年 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