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龙华财书〔2019〕55号)
一、项目编号:CLF0119SZ08QY12
二、项目名称:采购 2019 年度警务辅助人员服装、标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路易思哲服饰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 1970 科技园 5 栋 109
被投诉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 10A、B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采购 2019 年度警务辅助人员服装、标识项目”(项目编号:CLF0119SZ08QY12)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受理投诉。
2019 年 12 月 3 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的《投诉撤回函》。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行政裁决。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或者深圳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0年 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