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深财书〔2019〕31号)

投诉人:深圳市瑞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泰然七路苍松大厦北座1901-03

被投诉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服务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CG2018188733,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于2018121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受理投诉后,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投诉人、采购人(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深圳市莱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升公司)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经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一、投诉人称(详细内容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的《投诉书》为准)

  投诉事项1:莱升公司竞价应答文件未按通用商品竞价应答文件模板中“六、其他响应资料”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

  事实依据:莱升公司竞价应答文件“六、其他响应资料”未按照“通用商品竞价应答文件模板”中“六、其他响应资料”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属于竞价公告“七、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第8项规定的“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的情形。

  投诉事项2:莱升公司竞价应答文件“四、技术规格偏离表”对“7.电源”的响应不符合采购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1.戴尔厂家对本项目服务器冗余电源的描述为:双个,热插拔冗余电源(1+1),495瓦;但莱升公司竞价应答文件“四、技术规格偏离表”中“电源”一项的响应内容为“配冗余电源-戴尔铂金冗余电源一个”,与厂家“冗余电源(1+1)”的描述相违背。2.按照采购人在质疑阶段的答复,“配冗余电源-戴尔铂金冗余电源一个”的应答表述指的是原设备本来自带一个电源并可多配置戴尔铂金冗余电源一个,则设备本来自带一个495W电源,并多配置戴尔铂金冗余电源一个,而在莱升公司竞价应答文件里的备注显示铂金电源是:750W戴尔80plus铂金电源;这意味着服务器配置的电源是:495W电源+750W戴尔80plus的铂金电源。这种技术配置是明显错误和不可取的。3.在戴尔官网,找不到莱升公司投标机型R730服务器应该配置哪款戴尔铂金冗余电源。

  投诉事项3:莱升公司竞价应答文件“四、技术规格偏离表”备注栏中关于“电源可选495W750W戴尔80plus铂金电源”的表述属于未实质性响应。

  事实依据:莱升公司竞价应答文件“四、技术规格偏离表”备注栏中关于“电源可选495W750W戴尔80plus铂金电源”的表述属于竞价公告“七、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第6项规定的“供应商响应的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约定的技术要求”的情形。

  二、被投诉人、采购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答复(详细内容以书面材料为准

  (一)被投诉人答复。

  就本项目投诉事项,投诉人已于20181128日向被投诉人递交了质疑函,被投诉人转至采购人做相应核查之后,已就质疑事项书面答复投诉人。采购人收到本项目的投诉书之后,已就相关投诉事项作出了说明。

  (二)采购人答复。

  1.关于投诉事项1。采购人在原质疑回复函基础上(即认可莱升公司的竞价应答文件符合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价应答文件格式模板”规定),补充说明如下:采购服务器不是采购单纯的一个设备,还需要现场安装、使用指导及日后维护等一系列的工作,所以采购人不是强调“交货期”,而是“服务期限”。竞价应答文件模板上的表述是“交货期、服务响应内容”,采购人在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强调并提出了“1.服务期限要求;2.服务形式要求;3.服务人员要求”。莱升公司的竞价应答文件中响应内容是按照采购人提出的“1.服务期限要求;2.服务形式要求;3.服务人员要求”三点来响应的,正符合采购人需求文件的要求并涵盖“通用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六、其他响应资料”的其他内容。因此,采购人认为莱升公司的竞价应答文件符合“通用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

  2.关于投诉事项2。采购人维持原质疑回复函内容不变,即认可莱升公司的竞价应答文件“四、技术规格响应表”中“7.电源”的应答表述无误。

  3.关于投诉事项3。采购人维持原质疑回复函内容不变,即认可莱升公司的竞价应答文件“四、技术规格响应表”中“备注:电源可选495W750W戴尔80plus铂金电源”的应答规格符合采购人招标文件要求。

  (三)莱升公司答复。

  1.关于投诉事项1。莱升公司是按照需求书一一响应需求的,模板需要回答的内容,都包含在其竞价应答文件“六、其他响应资料”中,没有实质性的问题。

  2.关于投诉事项2。冗余是指重复配置系统的一些部件。对于服务器的电源来说,在不同应用配置中,冗余部分的电源可增加的数量或1个或2个不同冗余数量;而根据该服务器型号的配置,在原有自带一个电源的基础上,只能加1个冗余部分的电源。莱升公司应答文件中具体指出了冗余部分的数量,是1个。这点没有疑问,没有实质性的问题。

  3.关于投诉事项3。因为服务器各组件的配置种类繁多,当实际交货的时候,必须要考虑选用哪种电源(由于在需求书中未提及具体规格瓦数)。根据该服务器的配置和考虑到用户将来的升级扩展,所以推出2种规格,一个基本默认配置瓦数495W和另一个较高瓦数750W的电源,供用户备选。两者都可以用,不存在错误。用户最终选择了750W。对于电源的名称问题,既可以说白金电源,也可以说铂金电源。电源铭牌上英文是“80plus”和“platinum”。“platinum”的中文意思是“白金(俗称)”或“铂金”,所以也就可以翻译成“铂金电源”或“白金电源”。如有一定英语水平者,此单词的意思自然就知道了。很多专业场合,可以表述成“铂金”或“白金”电源,表示的是同一个意思。因此,没有实质性的问题。

  三、本机关调查情况

  本机关根据《投诉书》,被投诉人、采购人和莱升公司的答复,本项目竞价文件,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等相关材料,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投诉事项1

  经核,莱升公司竞价应答文件“六、其他响应资料”格式与本项目竞价公告附件“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六、其他响应资料”格式不符,属于竞价公告“七、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第8项规定的“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的情形,其应标应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因此,投诉事项1成立,莱升公司的应答文件未对竞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二)关于投诉事项2

  经核,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对“电源”的规格要求为“冗余电源”,莱升公司在其竞价应答文件“四、技术规格响应表”“7.电源”的响应内容为“配冗余电源-戴尔铂金冗余电源一个”。

  本机关认为,本项目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仅要求配置“冗余电源”,未对冗余电源提出具体要求。莱升公司的响应内容不属于竞价公告“七、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第6项规定的“供应商响应的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约定的技术要求”的情形。因此,投诉事项2不成立。

  (三)关于投诉事项3

  经核,莱升公司在其竞价应答文件“四、技术规格响应表”-“备注栏”备注内容为“电源可选495W750W戴尔80plus铂金电源”。

  本机关认为,本项目竞价采购需求明细未对电源的功率提出具体要求,莱升公司的响应内容不属于竞价公告“七、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第6项规定的“供应商响应的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约定的技术要求”的情形,也未违反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投诉事项3不成立。

  综上,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3不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本项目的采购结果。另查明,采购人已于20181213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目前已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和付款。

  四、处理决定

  基于上述查证事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如下:

  1.投诉人投诉事项1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2.投诉人投诉事项23不成立,驳回投诉人该两项投诉。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财政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财政局

  201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