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终止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深龙财〔2018〕304号)
投诉人:深圳美超电器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大道横岗段3250号
被投诉人: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九楼
投诉人深圳美超电器有限公司因不服被投诉人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龙岗区公安分局横岗派出所空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GCG2018151372)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投诉处理期间,投诉人于2018年11月16日向本机关递交《撤销投诉申请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