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深坪财书〔2019〕17号)

投诉人:上海释智文化艺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遵义路43517101

被投诉人:深圳市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47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坪山演艺中心乐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SJY2019151442)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2019715日受理投诉。

  受理投诉后,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投诉人和其它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经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二、投诉事项、事实依据及请求(详细内容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的《投诉书》为准)

  投诉事项1: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评标环节,投诉人受到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使投诉人利益严重受损。

  1.关于同类业绩问题。投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8份类似项目业绩,且全部为专业剧院、音乐厅的同类项目业绩,与本次采购项目规模相同或相近。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与招标采购工程的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据了解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星海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在国内没有任何一家剧院、音乐厅的类似项目业绩,其业绩全部为中小学的乐器采购项目以及其他教育类产品。深圳市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答疑的回复函答复为:专家组认为所有乐器的采购项目都可被认定为同类项目。投诉人认为专家组完全扭曲了“同类业绩”的概念。本项目预算资金800多万,涉及乐器种类40余种,中标供应商几十万规模及中小学生乐器的业绩不能算作同类业绩。

  2.关于企业信誉情况。投诉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证书》和《合同信用等级认定证书》,在2008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将评估认证和颁证工作交由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组织实施。此类证书在互联网均可获得相关信息,不能因该项目的评审委员会专家组相关信息掌握的缺陷,让投诉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应计投诉人满分3分。另据查,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星海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并无此证书,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关于技术响应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应按《技术规格偏离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以证明投标人响应的真实性。证明资料包括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

  1)管钟参数“第二项脚控止音踏板,踏板宽度不小于10cm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参数证明中写明:脚控止音踏板,踏板宽度不小于20CM,投诉人投标产品的规格完全满足并稍高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并无模糊响应。

  (2)架子鼓参数“至少6层枫木鼓腔”

  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中明确写明:全枫木鼓腔,通鼓、地通、军鼓为6层枫木,地鼓为8层枫木。投诉人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至少6层枫木并无模糊响应。

  3)马林巴参数“洪都拉斯玫瑰木,最低音琴键宽度不小于74mm,最高音琴键不小于40mm;键盘高度可调节,调节范围不低于15cm

  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中明确写明:洪都拉斯玫瑰木,琴板尺寸:74to40mm,高度调节范围:860To1010mm(15cm)投诉人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技术参数,并无模糊情况。

  4)木琴参数“整琴长度不小于168cm

  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中明确写明:琴长1680mm,为168cm投诉人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技术参数,并无模糊情况。

  5)颤音琴参数“1:频率442Hz,音域C3-C7,4个八度

  招标文件规格:1:频率442HZ,音域D3-C6,不小于4个八度。投诉人投标文件规格:1:频率442HZ,音域C3-C74个八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D3-C63个八度,与后面“不小于4个八度”相互矛盾,投标产品C3-C7涵盖D3-C6的音域,因此完全满足技术参数。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星海科教设备有限公司虚假响应,音域D3-C6,达不到4个八度。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应经集中采购机构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投诉事项2:关于核心产品问题。

  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相关规定,核心产品相同的投标人按照一家计算,本项目不足三家,应重新组织开标。质疑函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提起质疑,但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对采购文件答复,对于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没有进行答复。

  事实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本项目进口九尺三角钢琴应被设定为核心产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若所投产品为进口,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投诉人投标产品为德国施坦威钢琴,施坦威钢琴亚太有限公司为施坦威钢琴中国总代理商,其他的投标施坦威钢琴的供应商若是其他公司开具的授权书,均系无效或伪造的。经查,施坦威钢琴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仅授权投诉人和深圳市和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根据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显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有三家单位,分别是:深圳市和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释智文化艺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星海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投诉人与深圳市和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相同品牌按照一家计算,且深圳市星海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也极有可能使用德国施坦威钢琴作为本项目的核心产品,因此本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单位仅有两家或者一家供应商,本项目应按照公开招标失败处理,应当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三、被投诉人及相关当事人的答复情况(详细内容以被投诉人及相关当事人向本机关提交的书面材料为准)

  (一)被投诉人的答复情况

  关于同类业绩问题,所有乐器的采购项目都可被认定为同类项目,招标文件并没有说明只有音乐厅或大剧院的项目才算是同类业绩。

  关于企业信誉情况,投诉人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为商会所发,专家组并不认同,且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移交该职能的证明。投诉人投诉中标人企业信誉评分事项情况,经查中标人该项得分为0分,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况。

  关于技术响应情况,投诉人未按照技术规格偏离表第6点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技术规格模糊响应(如有意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经集中采购机构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规定进行响应。如:管钟参数“第二项脚控止音踏板,踏板宽度不小于10cm”等参数。

  关于核心产品问题,根据招标文件“9.3对于没有提出答疑(询问或疑问),或提出答疑(询问或疑问)但对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本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修改’规定进行的答疑回复、澄清内容未提出质疑,且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的质疑、投诉”,专家组认为本质疑不在复议之内。

  (二)采购人的答复情况

  投诉人对“坪山演艺中心乐器采购项目”的投诉事项主要是对评标过程中关于评分打分、技术响应、资料真实性等问题,因该项目采取评定分离,采购人未参与评标,对项目的具体投诉事项及相关内容暂不能做出具体说明。目前尚未与中标单位深圳市星海科教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三)中标人的答复情况

  中标人完全认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评审专家对投诉的处理意见,且提供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是行业组织颁发,且真实有效。关于核心产品问题,投诉人提起该项质疑事项的时间超期,投诉无效,且该公司提供的授权及保修、维修承诺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本机关调查情况

  (一)关于投诉事项1

  1.关于同类业绩问题

  经查,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同类项目业绩”的评分标准为“投标人自20161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每提供1个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得12分”,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并未将项目业绩限定于“专业剧院、音乐厅”或特定业绩金额范围。据查深圳市星海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乐器类合同及相关评审材料,未有证据证明评审专家对深圳市星海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关于“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审时违反上述评分准则。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因此,该项投诉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2.关于企业信誉问题

  经查,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企业信誉情况”的评审标准为“2016年至今获得当地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得3分”。投诉人所提供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为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颁发,而非当地工商部门颁发,另投诉人亦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企业信用评估认证和颁证事宜委托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处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因此,评审专家根据投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未违反上述评分准则。此外,深圳市星海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等行业协会颁发,评审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该公司进行评分,该公司此项亦未得分。另未有证据证明深圳市星海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为虚假资料。因此,该项投诉缺乏事实依据。

  3.关于技术响应问题

  1)招标文件关于管钟的技术参数要求为控止音踏板,踏板宽度不小于10cm”,且并未明确投标人对于该项技术参数是采用区间数值或具体数值形式进行响应。经核,投诉人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中管钟参数为脚控止音踏板,踏板宽度不小于10cm”,投标文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参数证明》中管钟参数为脚控止音踏板,踏板宽度不小于20CM”。因此,未有证据证明投诉人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关于架子鼓的技术参数要求为至少6层枫木鼓腔。经核,投诉人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架子鼓参数为至少6层枫木鼓腔,投标文件中制造商公布的中文产品说明书中架子鼓参数为全枫木鼓腔;通鼓、地通、军鼓:6层,5mm;地鼓:8层,7mm”。因此,未有证据证明投诉人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招标文件关于马林巴的技术参数要求为音板材料:洪都拉斯玫瑰木,最低音琴键宽度不小于74mm,最高音琴键宽度不小于40mm;键盘高度可调节,调节范围不低于15cm”。经核,投诉人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中马林巴参数为音板材料:洪都拉斯玫瑰木,最低音琴键宽度不小于74mm,最高音琴键宽度不小于40mm”,投标文件中制造商公布的中文产品说明书中马林巴参数为洪都拉斯玫瑰木;琴板尺寸:74to40*24mm;高度调节范围:860To1010mm”。因此,未有证据证明投诉人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招标文件关于木琴的技术参数要求为整琴长度不小于168cm”,经核,招标文件木琴技术参数为整琴长度不小于165cm”,而非投诉人投诉书中整琴长度不小于168cm”。另查明投诉人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木琴参数为整琴长度不小于165cm”,投标文件中制造商公布的中文产品说明书中木琴参数为琴长:1680mm”。因此,未有证据证明投诉人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招标文件关于颤音琴的技术参数要求为频率442HZ,音域D3-C6,不小于4个八度。经核,投诉人投标文件颤音琴参数为频率442Hz,音域C3-C7,4个八度。深圳市星海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中颤音琴参数为频率442HZ,音域D3-C74个八度,投标文件中制造商公布的中文产品说明书中颤音琴参数为“48度;C3-C7”。经专家论证,投诉人和中标人深圳市星海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均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二)关于投诉事项2

  关于核心产品问题。经查,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货物清单”中共列明40项货物,但招标文件并未明确核心产品。本机关认为,采购人是政府采购活动的责任主体,其有权根据自身实际和项目特点提出相应的采购需求,并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因此,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进口九尺三角钢琴为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另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星海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所投产品进口九尺三角钢琴品牌确系施坦威,经本机关去函施坦威钢琴中国总代理商施坦威钢琴亚太有限公司核实,深圳市星海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关于施坦威九尺三角钢琴的相关授权书及保修维修服务承诺函确系该公司出具。因此,深圳市星海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并未提供虚假材料。

  综上,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不成立,且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本项目的采购结果。另查明,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五、处理决定

  基于上述查证事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如下:

  (一)投诉事项1第一项、第二项以及投诉事项2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投诉事项1第三项成立,但鉴于不影响采购结果,故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此外,关于本项目未设置核心产品的问题,本机关将依法启动监督检查程序,另案处理。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或深圳市财政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2019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