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深龙华财书〔2019〕18号)

投诉人:深圳市授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27栋4楼411房

被投诉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教室多媒体教学平台项目”(项目编号:LHQCG2019019125[CLF0119SZ05ZC19]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201964日受理投诉。

  2019614,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的《投诉撤回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投诉处理。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或深圳市财政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2019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