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深财书〔2019〕235号)
投诉人: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丽路梅林文体中心二号楼二楼
被投诉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水工绿化维护与修缮”项目(项目编号:SZCG2019191528,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于2019年6月1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2019年6月19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的《关于水工绿化维护与修缮项目投诉书撤销的申请》。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投诉处理。
本案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