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坪财书〔2020〕15号)
一、项目编号:PSDL2019154910
二、项目名称:教学楼、艺术楼与宿舍楼窗帘安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天雅窗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平吉大道3号汇富工业区3号厂房3楼302
被投诉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与南湖路交汇处北侧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相关供应商:深圳云广家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雅思特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嘉湖路1-24号B栋2楼、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平吉大道9号华熠大厦B808J
当事人: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出口加工区锦绣西路25号启兴工业园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深圳市天雅窗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因不服被投诉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教学楼、艺术楼与宿舍楼窗帘安装”(项目编号:PSDL2019154910,以下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本机关于2020年7月6日受理该行政裁决的申请。2020年7月14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的《撤诉申请书》。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行政裁决。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或深圳市财政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