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深财书〔2019〕509号)
投诉人:深圳市耀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1号研祥科技大厦16楼B1-2,B2单元
被投诉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九号财政大厦附楼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先进材料测试仿真模拟平台”项目(编号:SZCG2019193020,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于2019年11月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2019年12月9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的《撤诉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投诉处理。
本案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