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深宝财购〔2016〕109号)

投诉人: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19号南山医疗器械园B栋三楼

法定代表人:张浩

联系电话:0755-26811713

被投诉人1: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38号

被投诉人2:深圳市京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新田大道71-4号D栋7层、第8、9、10层东区

  我局已受理投诉人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邦公司”)对区采购中心组织的“产科中央监护系统一套”项目(招标编号:BACG2016121130,以下简称“项目”)的投诉。

  一、投诉内容

  1、深圳市京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柏公司”)所投产品JPD-300K的“自动评分方法”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京柏公司所投产品JPD-300K支持胎儿监护仪的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京柏公司所投产品JPD-300P监护信息存储时长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京柏公司所投HP-1020打印机不具备自动双面打印功能,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

  二、被投诉人、采购相关人的意见

  宝安妇幼保健院于2016年7月26日回复我局,认可区采购中心组织的评标委员会复议后维持中标结果的意见。

  京柏公司2016年7月26日回复我局,称其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

  区采购中心于2016年7月27日回复我局,认可评标委员会复议的意见:京柏公司所投产品满足招标参数的要求。

  三、我局对投诉事项认定

  针对投诉事项,本机关依法调阅了本项目招、投标文件,评审文件等相关材料,依法向采购相关人发送投诉书副本并要求对有关投诉事项做出说明,发函至惠普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核实情况。经调查,对投诉事项认定如下:

  (一)关于投诉事项1、2、3。

  投诉人认为深圳市京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柏公司”)所投产品JPD-300K的“自动评分方法”、JPD-300K支持胎儿监护仪的数量、JPD-300P监护信息存储时长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中关于中央监护主服务器和中央监护工作站两套系统产品“自动评分方法”明确要求:“自动评分方法≥3种,具备:FICSHER自动评分法、改良FICSHER自动评分法、三级图形分类自动评分法,能够自动分析胎心监护结果。”,中标人在其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响应为正偏离。

  招标文件中在中央监护工作站产品第六点要求“(六)、通过因特网(有线或无线网)能够连接并实施管理院内院外胎儿监护仪≥128台。”,中标人在其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响应为正偏离。

  招标文件胎儿监护仪(双胎)和胎儿监护仪(单胎)两产品招标参数技术第六点要求“监护信息存储时间:≥36小时。存贮数据可自动导入医院主服务器。”,中标人在其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响应为正偏离。

  经调查,招标文件第六章《货物和服务需求书》第一条“招标项目基本信息--其他要求第2款”规定:对不可偏离的技术参数,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国内生产产品由生产厂家出具的证明材料(需盖章)。上述投诉事项非不可偏离的技术参数,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无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只需以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中的响应情况来作为评价依据。

  招标文件采购人、区采购中心、中标人一致认可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认为中标人所投产品JPD-300K和JPD-300P的相关参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诉人仅依据彩页来认定中标人上述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没有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实。此外,投诉人对中标人所投产品JPD-300P的投诉依据为中标人JPD-300P(10.2寸)的宣传彩页,而中标人所投产品型号为JPD-300P(12.1寸),该彩页不仅与中标人所投产品型号大小不一致,同时与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宣传彩页不符。

  根据《评标信息表》2.2“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评价”以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为评价依据。中标人在其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中针对上述投诉响应为正偏离,评审专家根据中标人的响应情况认定中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该项技术参数要求符合评分标准。因此,投诉人关于上述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该项投诉不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4。

  投诉人认为中标人所投HP-1020打印机不具备自动双面打印功能。招标文件中对产品七、打印机技术要求第4点“能够自动双面打印”;而中标人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响应为“无偏离”,并出具惠普打印机深圳代理商说明函证明该型号具备自动双面打印功能。

  经调查,惠普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书面意见:1、HP-1020型号打印机不具备自动双面打印功能;2、HP-1020型号打印机目前在市面销售的是升级版,型号为HP Laser jet 1020 Plus激光打印机,该款打印机亦不具备自动双面打印功能。

  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货物和服务需求书》第一条“招标项目基本信息--其他要求第1款”(此条款为星号条款)的规定:技术规格偏离表的投标规格必须参照招标规格要求并严格按照投标产品的实际填写,如不填写或填写不真实,作废标处理。

  因此,中标人未严格按照所投产品实际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所投HP-1020打印机实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投诉人的该项投诉成立。

  四、处理决定

  综上,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2、3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驳回。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4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作出如下决定:

  京柏公司的中标无效,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投诉人如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后六十日内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或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