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6〕866号)
一、项目编号:SZCG2026000458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三儿童医院全自动发药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中宏华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4080号侨城坊5号楼2D208
被投诉人:深圳市第三儿童医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协联路与清友路交叉口西南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
四、基本情况
2026年7月6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8月3日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公告显示深圳市迈尚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7月15日,交易中心收到投诉人提出的质疑。7月24日,交易中心作出质疑答复,认定质疑事项不成立。8月5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8月5日之日起受理该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添加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不相关的设备“层流净化消毒灭菌器”,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层流净化消毒灭菌器技术参数具有明显指向性和排他性。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中“四、技术要求”的“1.全自动发药系统”中第1.1项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中“四、技术要求”的“1.全自动发药系统”中第▲1.9项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投诉事项5:招标文件中“四、技术要求”的“1.全自动发药系统”中第▲1.32项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1、3、4、5缺乏事实依据,该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相关投诉。
投诉事项2成立。该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该项目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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