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6〕865号)
一、项目编号:SZDL2026001382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文化馆新馆(开办费)窗帘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龙杭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佳园路66号银海北极星1幢4-商业1A区95号
被投诉人:深圳市文化馆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95号
被投诉人:深圳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2501
四、基本情况
2026年8月13日,深圳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8月26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深圳市兴鸿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9月2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受理该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将生产设备作为技术保障措施评分项,属于将资格条件设置为评审因素,违反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织布工艺”第1.2、2.4、8.2条,将织物密度、纱线密度列为“▲”重要参数,投标阶段要求提供CMA报告,与采购需求无关。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设置非国家强制性冷门技术指标,投标阶段要求提供全套CMA报告,检测周期长,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第1.4条、2.5条、8.4条、2.4条、2.2条、4.2条、4.3条技术指标与实际使用场景无关,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情形。
投诉事项5:招标文件第1.2条、2.4条、8.2条、1.4条、2.5条、8.4条、2.2条、4.2条、4.3条设置不在CMA能力项目库内的检测项目强制要求提供CMA报告。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2026年9月11日,投诉人向我局递交书面撤诉函件,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该投诉的行政裁决程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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