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南财书〔2026〕83号)
一、项目编号:NSCG2026000102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2026年深圳市青少年(儿童)锦标赛南山区代表队参赛服装项目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珙桐体育(东莞)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横亨路18号410室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02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8号附楼南山体校
相关供应商1:深圳市娜郎利家服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沙平北路111号6011
相关供应商2:深圳市佐珂服装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赖屋山社区金城工业园第三栋505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6年5月22日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6月4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就采购结果向被投诉人提起质疑,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深圳市娜郎利家服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响应,不具备履约生产能力,评标委员会未依法否决其投标,采购结果违法。
投诉事项2:深圳市娜郎利家服饰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佐珂服装有限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协同投标,构成串通投标。
投诉事项3:深圳市娜郎利家服饰有限公司单套服装价576元,部分类别远超市场公允价格及全国同类政府采购成交均价,报价不合理,评审未依法判定无效投标。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一)投诉事项1中,关于履约生产能力、评审委员会部分的投诉缺乏事实,投诉不成立;关于改变厂房用途及通过提供虚假厂址信息虚假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国产品声明函》的部分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驳回全部投诉。
(二)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三)投诉事项3中,关于报价不合理、未依法判定无效投标部分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关于招标文件分项报价表设置部分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驳回全部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机关取得相关证明所需时间共计2个工作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裁决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2026年8月17日





































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3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