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龙华财书〔2026〕165号)
一、项目编号:LHACG2026000077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午休课桌椅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创臻品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新联社区爱新东十九巷6号301
被投诉人1: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1、22楼
被投诉人2:深圳市龙华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人民路和腾龙路交汇处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6年5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6月15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就采购结果向被投诉人提起质疑,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技术要求技术参数、结构、尺寸、功能、工艺全面指向6件有效专利,构成变相指定专利产品、限定特定供应商,以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严重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设置单方知识产权免责条款,权责严重失衡。
投诉事项3:投诉人不满代理机构质疑答复意见,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2.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认定中标或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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