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龙华财书〔2026〕81号)

  一、项目编号:LHACG2025000208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街道法律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大厦11-13楼

  被投诉人1: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桔塘社区观光路1446号

  被投诉人2: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1、22楼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12月23日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1月6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就采购结果向被投诉人提起质疑,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我单位提供“副省级”相关荣誉存在评分错误问题;

  投诉事项2:我单位提供“区级”相关荣誉存在评分错误问题;

  投诉事项3:不服质疑答复未正面回应扣分理由提起投诉。

  投诉人请求:暂停政府采购活动,中止合同履行。调整我单位“荣誉情况”部分评审得分,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1.投诉事项1、3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2.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