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龙财书〔2026〕6号)
一、项目编号:LGCG2025000382
二、项目名称: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药房全自动发药机等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华信润和(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山大道以西、桃园路以南如意家园综合楼四层J、I、H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相关供应商:广东安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新大道14号101第8层806单元B0002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5年12月3日受理投诉。投诉事项1-7:广东安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智能机器人补药系统”第3项、第4项、第5项参数,“追溯码自动扫描系统”第1项参数,“智能二级库”第2、4、7项参数,“拆零机主体”第2项参数,“智能存取系统”第3项参数,虚假应标。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1-7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第三方调查核实,所需时间共计27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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