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龙财书〔2026〕5号)
一、项目编号:LGZDL-2025-00714(CLF0125SZ20ZX02)
二、项目名称:肺功能仪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海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十路2号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西座1405
被投诉人1: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被投诉人2:深圳市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533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1关于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6年1月4日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1:采联公司在质疑回复中只公布了海创公司的商务分和价格分,海创公司要求告知具体被扣分点。
投诉事项2:海创公司怀疑被评审专家误扣了分值,被区别对待。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部分缺乏事实依据,部分未依法经过质疑,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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