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龙财书〔2026〕5号)

一、项目编号:LGZDL-2025-00714(CLF0125SZ20ZX02)

二、项目名称:肺功能仪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海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十路2号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西座1405  

被投诉人1: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被投诉人2:深圳市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533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1关于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6年1月4日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1:采联公司在质疑回复中只公布了海创公司的商务分和价格分,海创公司要求告知具体被扣分点。

投诉事项2:海创公司怀疑被评审专家误扣了分值,被区别对待。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部分缺乏事实依据,部分未依法经过质疑,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