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鹏发财书〔2026〕1号)
一、项目编号:DPCG2025000045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协助财政评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华仑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城大厦西座8楼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203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龙飞大道333号启迪协信4栋1320-1324
四、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4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11月19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11月25日投诉人就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向交易中心提起质疑,12月4日交易中心答复质疑。12月12日,投诉人不满前述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深圳市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两项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有效业绩及履约评价”得分要求;
投诉事项2:深圳市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1项业绩不属于招标文件限定的有效委托主体,该业绩不应得分;
投诉事项3:部分供应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报价不合理。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1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2和3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事项2和3。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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