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6〕105号)

  一、项目编号:SZCG2025001033

  二、项目名称:深圳技术大学新能源汽车整车实训室设备及工具(软硬件)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塔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飞天大道69号研发南楼1205室(江宁开发区)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相关供应商:厦门融翔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湖路1号之一102室C单元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10月29日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重新采购第1次),11月13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就采购结果向被投诉人提起质疑,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融翔威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涉嫌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2026年1月19日,投诉人向本机关递交《撤诉函》,申请撤回对本项目的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行政裁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