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宝财购〔2025〕138号)

  一、项目编号:BACG2025000223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超声彩色多普勒诊断仪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维恺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新陂路226号201

  被投诉人1: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裕安二路25号

  被投诉人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9月4日发布采购公告,9月30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超声彩色多普勒诊断仪相关技术参数具有品牌倾向性。

  投诉请求:修改相关技术参数。

  2025年12月8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投诉书撤回函》,申请撤回投诉。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行政裁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所需时间共计37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宝安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