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宝财购〔2025〕138号)
一、项目编号:BACG2025000223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超声彩色多普勒诊断仪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维恺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新陂路226号201
被投诉人1: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裕安二路25号
被投诉人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9月4日发布采购公告,9月30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超声彩色多普勒诊断仪相关技术参数具有品牌倾向性。
投诉请求:修改相关技术参数。
2025年12月8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投诉书撤回函》,申请撤回投诉。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行政裁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所需时间共计37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宝安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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