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南财书〔2025〕61号)

一、项目编号:NSCG2025000146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2025-2026学年度南山区公办校(园)食堂乳制品批量集中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誉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麻磡社区麻勘村西28号第一栋102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山大道2072号教育信息大厦

相关供应商1:深圳市裕文富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科技一路绘王科技园食堂一层

相关供应商2:深圳市晨曦学生奶供应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华明苑A座605

相关供应商3:深圳市厨帮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上合社区33区瓦窑花园二巷6栋厂房二501

相关供应商4:深圳市天鲜配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龙西鸿倡发工业园3栋厂房1层

四、基本情况

2025年7月28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南山分公司”)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8月15日,交易集团南山分公司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8月21日,投诉人就采购结果向交易集团南山分公司提起质疑。9月1日,交易集团南山分公司答复质疑。9月19日,投诉人因不满前述质疑答复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配送服务实施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及售后服务方案三个评分项的评审标准未量化、细化,投诉人上述三个评分项存在评审错误。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评分因素“乳制品安全保障(定量检测)情况”的评分准则为“(一)评审内容:……③调制乳(单份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需至少包含以下检测项目范围内的任意17项):……;23.维生素E(包括dl-α-生育酚,d-α-生育酚,混合生育酚浓缩物)”,投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调制乳”检测报告中,对应检测项目名称标注为“维生素E”,未附带括号内具体成分说明,投诉人认为该评分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1部分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其余主张未依法进行质疑,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驳回全部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机关发函调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截至本裁决作出之日,本机关就上述发函调查所需时间28个工作日,不计算在行政裁决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