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公告(福财书〔2025〕242号)

  一、项目编号: FTCG2025000091 

  二、项目名称: 福田区IDC机房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深圳市浩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双明大道南侧云智科技园3栋C座1505

  被投诉人1: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田分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F座5楼 

  被投诉人2:深圳市福田区民意速办和智慧城市建设中心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

  相关供应商: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7月30日发布采购公告,8月20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9月15日受理该投诉。投诉事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四、实质性条款”第5点要求“机房项目的节能报告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裁决如下:

  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所需时间共计18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