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公告(福财书〔2025〕242号)
一、项目编号: FTCG2025000091
二、项目名称: 福田区IDC机房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深圳市浩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双明大道南侧云智科技园3栋C座1505
被投诉人1: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田分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F座5楼
被投诉人2:深圳市福田区民意速办和智慧城市建设中心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
相关供应商: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7月30日发布采购公告,8月20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9月15日受理该投诉。投诉事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四、实质性条款”第5点要求“机房项目的节能报告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裁决如下:
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所需时间共计18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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