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龙华财书 〔2025〕158号)

  一、项目编号:LHACG2025000128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观湖实验学校学生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鲁宝新厨具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华路112号6层

  被投诉人1:深圳市龙华区观湖实验学校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澜清二路与观盛四路交叉口(鹏瑞颐璟府北侧)

  被投诉人2: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1、22楼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佳诺餐饮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地社区发展路5号二栋101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8月15日发布招标公告,8月27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8月31日,投诉人向代理机构提起质疑,9月12日,代理机构作出质疑答复。因对前述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于9月1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投标“风冷四门冷藏柜”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投标“风冷单门留样柜”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

  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投标“远红外线食具消毒柜”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

  投诉人请求:请求确认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效,同时认定中标结果无效。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该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