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宝财购〔2025〕130号)
一、项目编号:BADL2025000150
二、项目名称:宝安区生活垃圾分类辅助指导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策源环境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上林社区八卦三路88-8号清凤荣盛创投大厦421
被投诉人: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8月14日发布采购公告,8月29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履约评价报告存在虚假情况。2.中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经验证明存在虚假文件情况。
投诉请求:请求对中标人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履约评价报告及项目负责人经验证明等虚假材料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若经确认,中标人确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中标的行为,请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所需时间共计14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宝安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5日







































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3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