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龙财书〔2025〕66号)
一、项目编号:LGCG2025000191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医技内科楼(3号楼)开办家具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龙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凤凰社区西环路136号德福德盛苑5栋704
被投诉人1: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被投诉人2: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松柏路27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5年7月30日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共12处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存在以国家强制性检测标准作为评分依据的现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决定如下:
(一)关于“1、医用办公椅”技术参数设置的投诉未依法进行质疑,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二)关于“4、办公桌1”等11项技术参数设置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所需时间共计37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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