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龙财书〔2025〕59号)
投诉人:深圳市金色庄园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桂花工业区5号中冠木业厂宿舍101
被投诉人1: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被投诉人2: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深圳市金色庄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色庄园公司”)因不服被投诉人1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GCG2025000326,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5年9月25日受理投诉。
二、处理依据及结果
2025年10月10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提交的《撤回投诉申请书》,撤回对本项目的投诉。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四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本项目的投诉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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