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宝财购〔2025〕121号)

  一、项目编号:BADL2025000135

  二、项目名称:2025年宝安区室外智能健身设施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好家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17号深圳市数字技术园A1栋四层B区

  被投诉人: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红山社区南源新村南贤商业广场B座1602A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7月2日发布采购公告,7月16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中标人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舒华公司”)不属于小企业,不满足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的资格性要求。

  投诉请求:依法对舒华公司作投标无效处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据招标文件53.2条款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所需时间共计31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宝安区财政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