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宝财购〔2025〕122号)
一、项目编号:BADL2025000135
二、项目名称:2025年宝安区室外智能健身设施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好家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17号深圳市数字技术园A1栋四层B区
被投诉人: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红山社区南源新村南贤商业广场B座1602A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7月2日发布采购公告,7月16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人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舒华公司”)投标货物的组成,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足,涉嫌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属无效投标。2.若投标人不完全是小微企业,评标办法中应该按照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的扣除,否则招标和评标明显违反《管理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招标结果因违法而不应成立。
投诉请求:对舒华公司作投标无效处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据招标文件53.2条款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按照《管理办法》第九条相关规定,重新核算价格得分,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宝安区财政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