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汕发财书〔2025〕95 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SDL2025000077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包号:A)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优百年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社区木古站路30号101

被投诉人1: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成路怡和楼一栋四楼3号

被投诉人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办事处

地址:汕尾市海丰县小漠镇人民镇人民政府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1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评分项“食品检测报告”考察的部分指定检测项目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检测项目数量与检测频率存在不合理,增加中小企业负担,可能存在针对性。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评分项“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以下四项非行业强制规定资质证书“本科或以上学历、食品检验检测类证书、公共营养师一级证书”,属于“量身定制”的不合理条件。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评分项“拟安排的项目团队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要求同一人同时具有以下四项非行业强制规定资质证书“本科或以上学历、食品检验检测类证书、公共营养师一级证书、健康管理师一级证书”,属于“量身定制”的不合理条件。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事项2、3;投诉事项1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鉴于本项目合同已经履行,投诉人可向采购人等相关责任人通过诉讼途径主张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