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光财书〔2025〕17号)

  一、项目编号:GMZX20250418106

  二、项目名称:公明街道办(平安法治办-网格)购买网格化管理通信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0号中国移动

  深圳信息大厦

  被投诉人: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金辉路6号

  被投诉人: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中集智园B座

  1702-2

  相关供应商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相关供应商2:深圳市长奇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横朗社区福龙路旁恒大时

  尚慧谷大厦(东区)7栋707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公明街道办(平安法治办-网格)购买网格化管理通信服务”(项目编号:GMZX20250418106,下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长奇公司投标报价异常低价。2.评审结果不公,评分存在不合理倾向性。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人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全部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收案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7栋01层16-25号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88212751),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