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光财书〔2025〕17号)
一、项目编号:GMZX20250418106
二、项目名称:公明街道办(平安法治办-网格)购买网格化管理通信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0号中国移动
深圳信息大厦
被投诉人: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金辉路6号
被投诉人: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中集智园B座
1702-2
相关供应商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相关供应商2:深圳市长奇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横朗社区福龙路旁恒大时
尚慧谷大厦(东区)7栋707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公明街道办(平安法治办-网格)购买网格化管理通信服务”(项目编号:GMZX20250418106,下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长奇公司投标报价异常低价。2.评审结果不公,评分存在不合理倾向性。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人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全部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收案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7栋01层16-25号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88212751),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