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5〕604号)

  一、项目编号:SZDL2025000621

  二、项目名称:社会保险行政复议诉讼代理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中全律师事务所

  地址:滨河路5022号联合广场A座4508

  被投诉人: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

  相关供应商: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地址: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05层01号、06层01a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5月6日发布招标公告,5月20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就采购结果向被投诉人提起质疑,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1.中银律所的投标文件提供了两套报价方案,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2.中银律所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3.评标委员会违反评标规则,违规认定中银律所不属于异常低价,改变了招标文件的评标规则。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1-3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