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龙财书〔2025〕39号)
一、项目编号:LGCG2025000093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7个社区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优百年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社区木古站路30号101
被投诉人1: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甘李六路9号
被投诉人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悦悦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溪丽新路2号3栋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2关于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5年4月29日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项“质量保障方案、配送服务方案、规章管理制度、应急服务响应”未依法量化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项“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人的全部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