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宝财购〔2025〕71号)

  一、项目编号:BACG2025000105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综合事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市政建设工程事务中心)市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广晖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大和路356号金鼎盛科创园A栋1004

  被投诉人1: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

  被投诉人2: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综合事务中心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行政执法大楼五楼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4月24日发布采购公告,5月7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超时限。2.未针对“新能源自卸式压缩垃圾车”的规格问题进行答复。

  投诉请求:1.认定本项目采购流程有误。2.明确回复“新能源自卸式压缩垃圾车”的规格问题。

  2025年5月28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关于撤回“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综合事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市政建设工程事务中心)市政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的投诉函》,申请撤回投诉。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行政裁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宝安区财政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