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深南财书〔2025〕38号)
一、项目编号:NSCG2024000280
二、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3.0T)批量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健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六路52号雪松大厦B座11E
被投诉人1: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89号
被投诉人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8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前海康联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10月15日发布招标公告(重新采购第1次),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 2024 年 11月13日受理该投诉。投诉事项:1.深圳市前海康联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康联公司”)所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不符合招标要求评分标准,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未履行好投标资料的审查工作,前海康联公司类似项目业绩应得0分;2.前海康联公司虚假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谋取中标,虚假响应技术参数要求“▲3.3 30cm DSV(典型值)≤0.06ppm”;3.前海康联公司虚假响应技术参数要求“▲13单个扫描野一次扫描最大通道数≥72通道”。
五、投诉处理依据及结果
2025年5月26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的《撤回投诉声明函》,申请撤回对本项目的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另,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等所需时间共计126个工作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