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宝财购〔2025〕55号)

  一、项目编号:BADL2025000039

  二、项目名称:新桥街道8个社区工作站餐饮配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安德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二社区新龙一巷9号下埔路38、40

  被投诉人1: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层AH

  被投诉人2: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路239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3月7日发布采购公告,3月18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投诉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相关评分项的扣分依据不足;2.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中标供应商相关评分项进行扣分。

  投诉请求:重新核算得分,撤销已签订合同,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

  2025年5月8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政府采购投诉撤回申请书》,申请撤回投诉。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行政裁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所需时间共计5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宝安区财政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