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龙财书〔2025〕27号)
一、项目编号:LGCG2024000301
二、项目名称:龙岗社康中心2023年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自动屈光筛查仪及裂隙灯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仁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翠湖工业大道11号(C栋)1009房
被投诉人1:深圳市龙岗区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和谐路39号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办公楼6层
被投诉人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2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5年3月26日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自动屈光筛查仪技术要求第19项参数不满足三家品牌。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裂隙灯技术要求第10项参数不满足三家品牌,存在倾向性、排斥性。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裂隙灯技术要求第2项参数不满足三家品牌,存在倾向性、排他性。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裂隙灯技术要求第6项参数不满足三家品牌,存在倾向性、排他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合调查和认定情况,本机关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人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正事宜
无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