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福财书〔2025〕49号)


  一、项目编号: FTCG2024000383

  二、项目名称: 福田区妇儿医院医疗配套设备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手术室麻醉塔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深圳市欧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罗湖社区南湖路2011号庆安大厦710

  被投诉人: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田分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F座5楼

  相关供应商: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凯力威工业大道南段356号 

  相关供应商: 深圳市永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沙平北路589号A栋B707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1月2日发布采购公告,2025年1月15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2月14日受理该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1.投诉事项一:投标供应商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满足技术参数部分“▲7.关节延伸臂的输液架配备彩色显示屏尺寸范围:3.3-3.6英寸,采用电容触摸屏技术,支持上下左右滑动操作;▲19.关节延伸臂的输液架模块支持:丙泊酚,瑞芬太尼,苏芬太尼等药物,具备三类注册”。

  2.投诉事项二:质疑投标供应商深圳市永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满足技术参数部分“▲3.吊塔的最大宣称承重≥700kg”。

  3.投诉事项三:质疑投标供应商深圳市永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满足技术参数部分:两条中的一条“▲7.关节延伸臂的输液架配备彩色显示屏尺寸范围:3.3-3.6英寸,采用电容触摸屏技术,支持上下左右滑动操作”与“▲19.关节延伸臂的输液架模块支持:丙泊酚,瑞芬太尼,苏芬太尼等药物,具备三类注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本机关依法组织专家论证所需时间共计1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