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福财书〔2025〕36号)
一、项目编号: FTCG2024000395
二、项目名称: 福田区妇儿医院医疗配套设备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普及型牙科综合治疗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深圳市金诚云灿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林工业区新洲北路新欣电子工业厂房(满京华投资大厦)满京华投资大厦4层418室
被投诉人1: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田分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F座5楼
被投诉人2: 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02号福田区妇幼保健院
相关供应商:深圳楚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樟树布社区布沙路57号荔景商务区C座404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11月12日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12月4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2月31日受理该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1.投诉事项1:投诉人认为深圳楚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轩公司”)所投产品(佛山山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SL8300牙科综合治疗台)采用电机驱动,病人椅靠背及座椅升降速度不可调节,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属于虚假响应。
2.投诉事项2:投诉人认为楚轩公司所投产品(佛山山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SL8300牙科综合治疗台)挂架阀开关为气控阀而非微电子开关,采用气控膜片阀对手机及器械进行控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属于虚假响应。
3.投诉事项3:楚轩公司所投产品(佛山山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SL8300牙科综合治疗台)无三位控制阀,不具备通过一个阀体由负压抽吸机实现强吸和弱吸吸唾功能以及排水的功能。
4.投诉事项4:楚轩公司所投产品(佛山山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SL8300牙科综合治疗台)病人椅座垫离地高度最低可调至410MM,满足不了招标要求的最低高度≤380mm,属于虚假响应。
5.投诉事项5:楚轩公司所投产品(佛山山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SL8300牙科综合治疗台)多功能脚踏总高度明显高于63mm,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属于虚假响应。
6.投诉事项6:楚轩公司在口腔数字印模仪2.1项响应为无偏离,其所投标产品实质性不符,为虚假响应。
7.投诉事项7:2.2动态3D视图:全方位展示患者口腔内部情况,包括牙齿全貌、咬合关系等等,可用于口腔健康沟通,同时可进行牙弓分析(包括牙齿宽度,完美弓形设计)。(提供证明材料:厂家产品技术文件或者用户手册扫描件)。
8.投诉事项8:2.3患者模拟器功能:基于大数据的矫正效果模拟,3-5分钟即可出矫正模拟方案。免费支持数据要求,可直接进行病例设计、修改及提交方案。(提供证明材料:厂家产品技术文件或者用户手册扫描件)。
9.投诉事项9:2.4时间轴功能:诊断辅助工具,可帮助前期诊断,并通过可视化的界面让患者清晰了解病情以便做出进一步治疗的决定。(提供证明材料:厂家产品技术文件或者用户手册扫描件)。
10.投诉事项10:2.5▲开放式解剖全冠数据库,可导入您自己设计的牙齿形态,便于建立个性化数据库;义齿软件具备牙冠预备体倒凹移除方法,以确保制作高精准度义齿,义齿软件具备三维扫描设备采集图像颜色矫正方法,确保图像准确性,义齿软件具备排溢孔的生成方法,以确保节省模型材料成本及更高的准确度。
11.投诉事项11:楚轩公司投标产品登特菲VISTA,其屈光度调节范围土7D,满足不了招标文件要求,属于虚假响应。
12.投诉事项12:楚轩公司投标产品登特菲VISTA没有配备从光源控制仓传输到主镜的光导纤维,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属于虚假响应。
13.投诉事项13:楚轩公司投标产品登特菲VISTA由多个功能健集成在镜头部分,并非一健能实现滤镜切换、光斑大小和光源亮度无级调节。且其光斑大小属于四档可调,并非无级调节;控制键上端也没有5个白色LED指示灯显示其亮度等级。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属于虚假响应。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所需时间共计7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