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龙财书〔2025〕7号)

  一、项目编号:LGCG2024000345

  二、项目名称:龙岗区宝龙街道大院内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深南后勤城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东深路凤岗段208号凤岗天安数码城2号楼705室01

  被投诉人1: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18号

  被投诉人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7日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1:深圳市国贸同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无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应得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合调查和认定情况,本机关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人的全部投诉事项。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办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路城市花园2期1栋商业楼龙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28684113),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