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龙财书〔2025〕7号)
一、项目编号:LGCG2024000345
二、项目名称:龙岗区宝龙街道大院内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深南后勤城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东深路凤岗段208号凤岗天安数码城2号楼705室01
被投诉人1: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18号
被投诉人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7日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1:深圳市国贸同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无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应得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合调查和认定情况,本机关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人的全部投诉事项。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办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路城市花园2期1栋商业楼龙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28684113),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