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福财书〔2025〕12号)

  一、项目编号: FTCG2024000394 

  二、项目名称: 福田区妇儿医院医疗配套设备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新生儿无创多功能呼吸机)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深圳市梓昌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西区七号侨德科技园厂房A栋501

  被投诉人: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田分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F座5楼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11月12日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11月27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 2024 年 12 月 5日受理该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一)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货物需求明细★“5.Masimo 探头延长线;6.Masimo 型血氧探头”中Masimo为美国迈心诺马西莫 Masimo的专用品牌名称,Masimo为特定商标,具有指向性和排他性。

  (二)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技术参数▲8、▲10.3、13.1、13.2、▲17是科曼公司独家参数,存在指向性和排他性。

  (三)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技术参数▲12是科曼公司独家参数,存在指向性和排他性

  (四)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技术参数▲15是科曼公司独家参数,存在指向性和排他性

  (五)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技术参数12.3、15.2是科曼公司独家参数,存在指向性和排他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第(一)、(二)2、(二)3、(二)4、(三)及(五)2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应驳回投诉人的第(一)、(二)2、(二)3、(二)4、(三)及(五)2投诉。

  投诉人的第(二)1、(二)5、(四)及(五)1项投诉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应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基于上述查证事实,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如下:

  (一)驳回投诉人的第(一)、(二)2、(二)3、(二)4、(三)及(五)2项投诉。

  (二)因投诉人的第(二)1、(二)5、(四)及(五)1项投诉成立,撤销本项目的采购合同,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所需时间共计6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