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深南财书〔2025〕10号)

一、项目编号:NSCG2024000314

二、项目名称:南山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达实旗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达实大厦1902

被投诉人1: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8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被投诉人2:深圳市南山区医疗集团总部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11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11月20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24年12月2日和12月5日发布更正公告,于2024年12月9日组织本项目开标,于2024年12月11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 2024 年12月13日受理该投诉。投诉事项:1.采购人通过设定特定技术参数,与特定品牌产品高度匹配,且采购人在产品技术指标符合程度评价过分侧重硬件设备及安全建设,忽视专家意见;2.采购人存在先实施后招标的违规操作,即采购人已内定部分供应商并开始该项目相关的实施、部署工作。供应商创维也与马博士公司合作,以此配合马博士公司达到控标目的;3.评标信息综合实力部分评审因素“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中,3类软著要求与采购内容无关。经质疑后却未删除无关的知识产权;4.评标信息技术部分评审因素“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的评分标准中,过度强调学历要求及安全技术能力,忽视项目负责人所需具备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类项目管理经验;5.评标信息技术部分评审因素“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设置排除潜在投标人,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6.评标信息综合实力部分评审因素“同类项目业绩”,不注重同类项目实施经验。

五、投诉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的部分事项和投诉事项2未经法定质疑,投诉事项1的部分事项和投诉事项3、4、5、6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全部投诉。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