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光财书〔2024〕46号)

一、项目编号:GMZX20241114113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多功能战术背心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茂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北街10号自编309

被投诉人: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文化体育产业总部大厦第25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州茂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多功能战术背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MZX20241114113,下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未给予供应商准备检测报告的必要时间,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收案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7栋01层16-25号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88212751),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