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光财书〔2024〕44号)

一、项目编号:GMCG2024000223

二、项目名称:深圳小学光明学校曙光校区购买学生食堂食材(非八大类)配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一九九九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广培社区高尔夫赛维纳D号F1005

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深圳市一九九九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深圳小学光明学校曙光校区购买学生食堂食材(非八大类)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MCG2024000223,下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人共提出三个投诉事项,涉及相关依据一致,具体如下:招标文件信息技术部分“1、项目整体设想及规划方案”“2、规章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3、应急方案”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等主观色彩浓厚的表述作为评审基准,裁量权过大,不符合要求。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人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全部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收案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7栋01层16-25号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88212751),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