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坪财书〔2024〕56号)
一、项目编号:PSCG2024000215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新开办幼儿园玩具及其他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盟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大运路荣超新成大厦2603
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南布社区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1201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睿贵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治社区民治大道318号嘉熙业广场741B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10月11日发布采购公告,10月31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就本项目向被投诉人提起质疑,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及请求如下: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评标信息的“投标人认证证书”获取前提暗含经营年限等指标,在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指定特定的产品作为评标因素,对潜在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国家并无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检测,招标文件也没有对检测标准进行注明,违反87号令的规定。
投诉事项4: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依法重新发布澄清公告和招标文件,没有依法顺延投标截止日期,该项目的政府采购程序违法,其中标成交公告应作无效处理。
投诉请求:删除不合理的证书要求;删除评分因素“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中“至少包含本项目核心产品”;对要求提供CMA标志检测报告的检测项列明对应的相关标准,或者删除相关的检测报告要求;依法宣布成交公告无效,依法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因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4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