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4〕1144号)
一、项目编号:SZCG2024001022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市级政府储备粮承储企业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中正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富康路2号宝安粮食交易中心2栋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中泰米业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社区富康路8-5号1609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9月4日发布招标公告。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评审委员会对投诉人深圳中正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的评分不合理。
投诉事项2:深圳市中泰米业有限公司的大米销量业绩存在内部公司重复计算的情况,销量数据不真实。
投诉事项3:深圳市中泰米业有限公司将碎米销量计算在大米销量业绩内,以此增加大米销量业绩。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2-3均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