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福财书〔2024〕137号)


  一、项目编号: FTCG2024000184 

  二、项目名称: 福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深圳市金谷行农产品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牛湖社区观澜大田路1号2栋103

  被投诉人: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田分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F座5楼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8月2日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8月22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 2024 年 9 月 24日受理该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1、投诉人认为其技术部分“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评分项得分有误,其提供的团队成员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评分要求,请求恢复得分。

  2、投诉人认为本项目其他供应商技术部分“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评分项得分存在不合理之处,请求重新审查扣除相应分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所需时间共计6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