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4〕1001号)
一、项目编号:SZCG2024000757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儿童医院手术床设备一批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国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泰社区星河盛世A1-A6栋A3栋2单元1103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相关供应商:江西齐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医药物流园春生大道西侧1号厂房三楼A区05号(自主承诺)
四、基本情况
2024年7月1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7月19日发布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8月5日发布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更正公告,公告显示因收到质疑且部分质疑成立,本项目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数不满足三家,原中标结果无效。8月13日,投诉人就8月5日发布的结果更正公告向代理机构提起质疑,8月22日代理机构答复质疑。8月28日,投诉人因不满前述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同日本机关依法受理该投诉。
投诉事项1:针对投标人江西齐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丰公司”)的质疑事项不成立,齐丰公司不属于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投诉事项2:代理机构仅因齐丰公司投标无效就将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实际上是变相取消投诉人的中标结果,适用法律错误。
投诉事项3:代理机构直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废标结果,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2、3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