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宝财购〔2024〕126号)

  一、项目编号:BACG2024000357

  二、项目名称:宝安区教育局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西柚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水沥长岭路10号之二102房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8月8日发布招标公告,8月30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至少1个完整月的冷库消毒记录”证明文件提交标准的理解与投诉人存在差异。评审专家认为供应商应当提供任一个月每一天的消毒记录证明材料。投诉人认为按此标准对其进行扣分存在不合理,其提交的“消毒记录表”相关证明材料均符合该项评审因素要求。

  投诉请求:责令恢复投诉人应得分值,若影响中标结果请依法处置。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宝安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