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龙华财书〔2024〕183号)
投诉人: 深圳悦普乐思医疗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平安路60号康淮工业园1号厂房1328
被投诉人: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1、 22楼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肝脏瞬时弹性成像仪(项目编号: LHACG2024000325) 的质疑答复, 向本机关提出投诉, 本机关于2024年11月4日受理该投诉。
经核,本项目于2024年9月4日发布采购公告, 9月19日发布中标公告。2024年11月6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的《投诉撤回函》。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 本机关决定如下:终止本项目的投诉处理。如对本决定不服, 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收案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 0755-23761237)提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