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4〕955号)
一、项目编号:SZCG2024000702
二、项目名称:深圳大学便携式激光型脑激活探测器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飞宇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0号院6号楼1906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相关供应商:海南天翊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海甸岛和平大道安信大厦A1604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7月17日发布招标公告。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4为:天翊公司投标产品不符合部分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疑似存在隐瞒真实情况,虚假应标的行为。投诉事项5为:天翊公司所投产品报价远低于市场成本价和最低造价,疑似虚报产品技术参数和虚假投标响应。
2024年10月25日,投诉人向本机关递交了书面的《撤诉书》。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裁决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行政裁决程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5日